2月7日,记者从武汉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活跃节日市场氛围,武汉市人民政府将面向全体在汉过年人员投放1亿元“武汉春节消费券”。首轮将于2月8日(腊月二十七)中午12点正式开领,第二轮将于2月17日(正月初六)中午12点正式开领。包括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生活服务消费券三大类。
在哪些平台可以领?四大平台同步投放
“武汉春节消费券”由阿里巴巴、腾讯和美团3家企业在其线上平台同步投放。具体为:支付宝App、微信App(微信小程序“城市生活助手”)、美团App /大众点评App。市民每次抢券时,单个平台只能选择抢3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据悉,全体在汉人员,包含春节留汉人员均可领取。
消费券可以在哪儿用?
商场、超市、餐馆、电影院都能用
此次投放的消费券包含三类。 商场消费券的面额分28元、58元、10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额分8元、18元、2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生活服务消费券面额分18元、28元、3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餐饮店(含外卖)、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家政门店、电影院等。
什么时候可以领?共分两轮投放 此次 “武汉春节消费券”共分两轮进行投放:第一轮为2月8日(腊月二十七)中午12点,即时生效,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16日(正月初五)24时。第二轮为2月17日(正月初六)中午12点,即时生效,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26日(正月十五)24时。
消费券使用有何讲究?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
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
记者了解到,市民领取的消费券在使用时,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108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324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武汉春节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严禁倒买倒卖。
记者张维纳
作者:张维纳
来源:武汉晚报
文章来源:《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whyjglgbxyxb.cn/zonghexinwen/2021/0208/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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