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武汉报道
近日,湖北武汉一名癌症晚期患者艾女士爆料,因考虑到生命无多,她打算卖房捐款。在向律师咨询10天后被“骗”走20万元“咨询费”。3月21日,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宣布介入此案后涉事律所退给艾女士17万元。
爆料的艾女士今年42岁,七八年前确诊乳腺肿瘤,如今已到癌症晚期。她准备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卖掉,将卖房款捐给动物救助组织。于是,艾女士通过网络找到了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的范某咨询捐赠事宜,并签署了《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艾女士签署的代理合同为“非诉讼委托代理”
2020年底,范某两次与艾女士见面后收取了20万元的咨询费。认为收费不对劲的艾女士让范某将先前20万元退还。而范某称只能退五万。随后,艾女士将范某投诉至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
涉事的湖北良朋律所
咨询卖房捐款事项却被收取20万律师咨询费是否合理?律所收费是否有相关规定?3月2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针对该事件咨询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
付建介绍,律师收费的多少,是双方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案件解决所用时间长短、路程远近等因素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在不同的区域,也是不同的。一般当地的司法局以及律师事务所会划定收费标准,供律师收费参考。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因为该费用不是强制性的规定,每个律师决定收取的费用,也是因人而异。如果律师和当事人合意一致,收取20万律师费是可以的。而如果律师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当事人可以要求全部或者部分退费。
“如果对律师存在的不尽责,不尽职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司法局,律师协会或者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投诉。”付建说。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2016年,湖北省物价局、司法厅印发的《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服务收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办法》中列举了实行政府定价的法律服务类型
办法中称,律师事务所提供“担任刑事案件代理人”等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但该类法律服务中未包括艾女士这样的非诉委托。
3月21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宣布已受理该案,将尽快完成案件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布。艾女士向媒体透露,良朋律所也于3月21日上午退还了17万元。
文章来源:《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whyjglgbxyxb.cn/zonghexinwen/2021/0322/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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