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4月16日讯 4月14日下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孔磊,走进对接社区青山虹蔚社区吉林街小学,为孩子们宣讲国家安全法。
图为法官宣讲现场。通讯员刘洋 摄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要防止物种入侵!”“一定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上!”……
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含义,而是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各个领域,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孔磊法官根据小学生的特点,着重从国土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带着孩子们走进国家安全知识的海洋中。学生们时而热烈鼓掌、时而瞠目结舌,时而窃窃私语。
孩子们听了“法官叔叔”的讲课,纷纷表示,原来国家安全有这么多知识啊!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为国家安全做贡献!
孔磊法官说,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要从小学生能够理解的角度给孩子们讲解国家安全,有难度但更有意义,作为刑事审判法官,能为国家安全教育出一份力。是法院人的荣幸与骄傲。
虹蔚社区和吉林街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武汉中院法官来校给孩子们进行国家安全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孩子们能够从小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日常生活中就能运用好国家安全知识,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保护国家。(通讯员刘洋)
【编辑:刘艳】
文章来源:《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whyjglgbxyxb.cn/zonghexinwen/2021/0416/1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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