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磊
通讯员 杨凯 谭远璧
春天是最合适垂钓的季节,也是鱼类繁衍、生长的最好时候。4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武汉市禁捕办”)了解到,江城武汉,垂钓爱好者众多,为避免垂钓爱好者在侥幸心理之下违规钓鱼,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别发来了一封“告知信”。
在告知信中,武汉市禁捕办表示,休闲垂钓是一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户外活动,当“钓鱼”给市民带来愉悦和快乐时,请避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有关要求,进行以下提醒:
一、请您使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进行娱乐性垂钓,严格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
二、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禁止使用锚钩、爆炸钩等,不得使用鱼探设备、视频设备,开展休闲垂钓误捕误钓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的,必须及时放回水体(外来物种除外)。
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误钓中华鲟、长江江豚、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的,应当及时告知渔业主管部门依规处置。
四、请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垂钓,不宜涉水和夜间垂钓(晚上19:00-次日凌晨6:00),杜绝在高压线下、公路桥梁、轮渡码头、码头趸船、城市排水口、饮用水源取水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区域水域垂钓,保障自身和钓友安全。
五、爱护水资源环境,禁止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毒害水生生物的诱鱼饵料或化学物质进行打窝垂钓,爱护垂钓区域公共设施等。
同时,武汉市禁捕办表示,-鼓励市民在发现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现象时,和对垂钓的渔获物进行买卖的,及时制止并向渔政和公安部门举报,将依据相关文件予以奖励。同时对广大钓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
据了解,随着“长江十年禁渔”的全面推进,武汉江段的渔业资源正在逐渐恢复,多年未见的“长江江豚”时常出现,已经成为武汉市一道亮丽风景,标志着该市长江渔业资源保护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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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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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whyjglgbxyxb.cn/zonghexinwen/2021/0420/1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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